江西严禁高职中职学校有偿招生
|
|
| 2007-8-9 11:35:37 来源:中国教育报 【字体:小 大】 |
|
本报讯(记者 徐光明)日前,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,严禁高职、中职学校进行有偿招生,并明确规定收送“推荐费”、“介绍费”等手段进行违规招生的行为是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。
据了解,目前一些中职学校采取向初中学校领导或教师送“推荐费”、“介绍费”等方式争抢生源,造成中职招生秩序混乱。为此,江西省规定,严禁任何部门在中职招生工作中采取“地方保护”做法;严禁高、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送“推荐费”等有偿方式抢拉生源,或者委托“中介机构”和个人进行招生;严禁任何部门、学校和个人向高、中等职业学校索取招生“推荐费”、“介绍费”等名目的费用,如发现此类问题,一经查实,不仅要追究有关当事者,而且要追究该校主要领导的责任,构成犯罪的,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国教育报》2007年8月9日第1版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